今年以來,為全面加強全縣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縣委、縣政府部署啟動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百日行動,實施“十條措施”確保工作干起來落下去見實效,推動全縣事故防控和災害防治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建黨100周年營造了良好的安全穩定環境。為完善固化百日行動經驗舉措,形成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經縣政府同意,現就深化“十條措施”落實常態化安全監管工作解讀如下。
一、安排部署——“兩重兩新、四個必須”抓發動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或出現對安全工作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兩新兩重”),要作出安排部署,做到“四個必須”:一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開展風險研判,細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二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開展管控措施培訓。三是行業主管部門必須指導30人以下小微企業制定風險明白卡,明確風險危害和防范對策。四是各鄉鎮(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必須將“兩重兩新”安排部署情況納入安全監管檢查內容。
二、宣傳造勢——常態運用“三個工具”造氛圍
堅持營造安全工作“人人知曉、人人關心、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一是企業車間、建設工地、物業小區、村居社區以及各類校園、景區等基層單位要常態化保持3條(幅)以上的標語、海報、專欄或視頻,經常性開展安全宣傳教育。二是每2個月開展一次安全宣傳發布(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或集中采訪),各重點行業監管部門每年至少召開或參與2次宣傳發布。三是縣級以上主流媒體(電視臺、報紙、網站、手機報、微信等)每日發布1條以上安全新聞或工作動態。
三、責任到人——“實名監管、擔子在肩”傳壓力
按照突出關鍵、重點覆蓋的要求,規范強化行業領域重點管控企業(管護單位)安全責任掛牌公示。一是規范“三個責任人”。根據風險和規模大小,按縣、鄉鎮(街道)分級明確行政負責人、行業部門監管負責人;企業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主要出資人。對消防、特種設備等風險較大的企業,除明確行業部門監管負責人外,必須明確專項監管部門負責人,實行“多牌合一”,統一上墻公示。二是規范“三個層級負責人”。存在重大風險、重大隱患的企業要明確廠長經理管理層、部門技術層、車間班組操作層“三個層級負責人”。沒有重大風險隱患的企業,要參照重大風險隱患管控要求,落實較大或重點風險隱患“三個層級負責人”。對其他有一定風險的重點場所、設備設施、工藝環節,必須明確崗位責任人。三是嚴格考核獎懲。制定出臺“三個責任人”履職標準和考核辦法,嚴格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對履職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
四、盡職盡責——三個層面“日周月”促落實
做到企業“日周月”隱患排查,鄉鎮(街道)、部門“日周月”檢查執法,縣領導“日周月”督導落實。一是明確履職標準。企業層面,制定完善隱患排查清單,嚴格執行“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鄉鎮(街道)、部門層面,監管人員工作日必須開展檢查執法,分管負責人每周必須開展執法,主要負責人必須每月開展執法工作檢查;縣領導層面,要堅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協調調度、每月檢查督查,督導各行業領域工作落實。二是務實盡職履責。企業層面,要從人員、設備(物品)、工藝、環境、管理等方面,務實開展全面、全員、全過程隱患排查,做到重大隱患整改的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鄉鎮(街道)、部門層面,要集中力量、走出機關、深入一線,嚴格開展“三部曲”閉環執法;縣領導層面,要針對責任制落實、重大隱患整改、部門監管執法、安全基礎保障等重點方面,開展經常性檢查督導。三是強化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嚴格開展“日周月”執法檢查,對企業檢查時,必須核查企業“日周月”隱患排查整治情況??h安委會、縣減災委對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縣級重點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定期匯總、通報。
五、督查警示——“四個抓手、追責問責”見實效
一是明查暗訪??h安委會常態化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每月開展安全督導,走出機關、深入基層、協調檢查、嚴格執法。二是警示曝光。對明查暗訪發現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在縣政府常務會、安全例會及媒體上曝光。對事故多發頻發、發生重大險情、責任落實不力的,予以督辦、通報批評或警示約談;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三是末位發言。對專項整治排名連續末位、事故反彈嚴重并居全縣前列、督辦問題查處或整改不力、責任落實問題突出的,在全縣會議上由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一崗雙責”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作末位發言。四是累進追責。對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依法查處或整改不到位等嚴重不履職的,嚴肅追責問責。對事故多發頻發、拒不查處或整改督辦問題、拒不執行行政指令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累進追責。
六、嚴格執法——“四個要求、從嚴從重”強作風
一是開展執法處罰。各鄉鎮(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日常執法檢查,必須做到執法“清零”,持續提升執法檢查強度、問題查找強度和執法處罰強度。二是嚴格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做到“有案必查”“一案雙查”“三責同追”“四不放過”。調查屬地、屬事監管責任時,必須調查相關負責人履職情況。對未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必須作出書面說明并留存調查原始材料。三是實施累犯從重。對同類違法行為反復發生的企業,增加執法檢查頻次,依法實施從重處罰;對受到處罰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實施連續處罰。四是開展執法核查??h安委辦定期對鄉鎮(街道)、行業主管部門日常監管執法情況進行抽查核查。
七、群眾舉報——“全面發動、全員參與”廣監督
一是廣泛發動。在企業內部、工業園區、物業小區、村居社區等,多渠道多形式宣傳舉報方式、舉報內容、獎勵辦法,發動群眾廣泛舉報、積極舉報。二是受理核查。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縣財政局、縣應急局聯合印發的《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石應急發〔2021〕90號)和縣安委辦印發的《石柱縣安全生產重點舉報事項獎勵標準》(石安委辦發〔2021〕88號)、《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操作流程》(石安委辦發〔2021〕96號),進行受理、調查核實、立案辦理、執法處理、獎勵發放和結案反饋等工作,強化全流程閉環運行。三是兌現落實。推動舉報獎勵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各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核查舉報事項,及時兌現獎勵,嚴格保密措施,確保群眾放心舉報。
八、誠信管理——“三個掛鉤、激勵約束”建導向
一是完善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誠信管理辦法,建立安全生產誠信評價和不良信用記錄制度,加強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在企業及其有關負責人評先評優、知名度美譽度評價、資格資質管理、金融保險服務等方面實施聯合懲戒。二是行業推動。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完善誠信管理制度,與全縣安全生產誠信管理辦法有效銜接,構建“三個掛鉤”(與經濟效益掛鉤、與行政許可掛鉤、與企業信譽掛鉤)激勵約束機制。三是加強監督。各行業主管部門每年開展本行業領域誠信管理實施情況自查自糾,縣安委辦每年開展安全生產誠信管理辦法實施情況監督考評,推動誠信管理機制在安全生產領域得到良好實施。
九、節點值守——“五在責任、應急響應”嚴防控
一是“五在”責任保節點。在重大節假日、高溫汛期、大霧冰雪或暴雨天氣、企業開復工等重要節點和重要時段,各級各部門監管干部、企業負責人單位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格落實“縣領導在鄉鎮、行業在點上、干部在現場、交通交警在路上、老板在企業”。二是嚴格應急值守。落實領導干部值班值守、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保證通信暢通,發生事故災害或遇有重要緊急情況,及時報告并開展先期處置。三是強化應急響應。要做到精準預警、及時響應,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揮,隊伍要靠前布防,裝備要超前配置,避險要及時果斷,救援要有力有效。
十、專家服務——“落實三建、優化服務”治難題
一是建智庫。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完善安全技術管理專家庫。規上企業要以落實總工程師制度為基礎,建立安全技術專業團隊。鼓勵行業部門和鄉鎮(街道)通過與企業聯合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小微企業聘請專家提供服務。二是建機制。建立常態化服務機制,定期開展“進企業、到車間、查隱患、促整改”專家服務。建立重點時段保障機制,在重要節點和特殊敏感時期,必須組織專家深入一線開展重點檢查;舉辦各類競賽、展會等大型活動,主辦單位必須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進行安全檢測評價。三是建辦法。明確專家服務內容、工作方法,建立問題處理流程和專家考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