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我縣校外違規培訓專項治理,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切實維護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石柱縣教委面向社會征集校外違規培訓線索。歡迎廣大學生家長及市民對無證無照校外培訓(含“一對一”“一對多”等形式教育培訓)、辦學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超范圍超時間培訓、違規收費、違規發布廣告、在職教師參與校外培訓等違規培訓行為進行舉報。
舉報方式及受理時間:
舉報電話:023-73200379
受理時間:9:00-12:00,14: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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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教育委員會
2022年4月21日